若您在国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阶段作为交换生前往国外高校交流学习,且最终获得国内高校颁发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从学历角度满足人才引进对学历层次的基本要求,即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例如,您在国内 A 大学攻读全日制硕士,期间作为交换生前往国外 B 大学学习一学期,最终顺利从 A 大学毕业并取得硕士学历学位,这种情况下,国内的硕士学历是被认可的 。但如果在交换学习期间,还获得了国外高校授予的学位,那么需要对该国外学位进行认证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工作,只有经认证后的国外学位,才会在人才引进落户审核中被承认 。比如,若您在国外交换期间获得硕士学位,应及时向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交认证申请,提供留学期间的护照、签证、国外高校录取材料、学位证书等材料,完成认证流程 。
在外省设在上海的办事处工作,在上海缴纳养老保险,有高级职称,是否符合人才引进的标准?
本人已符合上海市人才引进落户政策规定的条件,但是配偶尚未在上海找到工作,是否可以先办理一人?